交通标志牌的支撐方式可分爲柱式、懸臂式、門架式和附著(zhe)式四種。交通标志牌的支撐方式應根據交通量、車型構成、運行速度、公路寬度、車道數、沿線構造物分布以及路側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並(bìng)盡可能經濟、美觀。

支撐(chēng)方式包括以下幾(jǐ)種:
1、警告、禁令、指示标志牌和小尺寸指路标志牌宜採(cǎi)用單柱式支撐(chēng)方式、中、大型指路标志牌可採(cǎi)用雙柱或多柱式支撐(chēng)方式。
2、當符合下列條件時,經論證可採用懸臂式或門架式等懸空支撐方式。版面内容少時,宜採用懸臂式。
a.路側安裝空間不足或受遮擋時;
b.交通量達到或接近設計通行能力,或單向有3個或3個以上車道,或大型車輛所占比例很大時;
c.互通式立體交叉的設計很複雜(如樞紐互通式立體交叉),或互通式立體交叉間距較近,或穿越多個互通式立體交叉、爲保持同類信息的标志支撐方式的一緻性時;
d.出口匝道爲多車道,或爲左向出口時;
e.平面交叉告知标志或位於互通式立體交叉減速車道起點處的出口預告标志。
f.公路沿線設置有上跨天橋等構造物、路側設置有高擋土牆或照明燈杆等時,交通标志牌在滿足公路建築限界要求的前提下,可採用附著式支撐方式。
3、設置於(yú)相同位置、内容類型相近的交通标志牌宜採(cǎi)用同一支撐方式。